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2023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我局对昌宁县柯街双胞胎饲料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你公司上报的《昌宁县柯街双胞胎饲料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和环评报告表结论,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昌宁县柯街镇华侨社区,主要建设规模为:本项目在现有的锅炉房内进行改造,将锅炉房内现有2t/h燃煤锅炉改造为4t/h生物质锅炉,同时将拆除原锅炉配套的水膜除尘器,新增一台布袋除尘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技改后,锅炉全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8小时。该公司年产20万吨生产线规模及其他工艺、规模、产品博鱼体育app下载、劳动定员等均不变。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27.6%。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及下步运行管理的依据。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锅炉改造、拆除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废水。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和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35m、内径0.45m)排放,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加强锅炉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管理,对人员进行培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风机、软水制备系统水泵噪声,经厂房降噪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生产。严格对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做好定期检测,确保噪声排放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软水制备系统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炉渣、除尘器除尘、废机油等。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经收集暂存于渣场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加强源头防控,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及应急措施。对锅炉房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成立环保管理机构,落实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对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环保设施(措施)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提出的治理要求,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依法按照国家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备案。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严格对照《排污许可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等相关管理规定,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