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前3000~1000年,古希腊米诺斯文明时期,克里特岛的诺萨斯即有垃圾覆土埋入大坑的处理。但大部分古代城市的固体废物都是任意丢弃,年复一年,甚至使城市埋没,有的城市是后来在废墟上重建的。英国巴斯城的现址,比它在古罗马时期的原址高出4~7米。为了保护环境和发展生产,许多国家不断采取新措施和新技术来处理和利用固体废物。矿业废物从在低洼地堆存,发展为矿山土地复原、安全筑坝等。工业废物从消极堆存,发展到综合利用。城市垃圾从人工收集、输送发展到机械化、自动化和管道化收集输送;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滤沥循环填埋;从露天焚化和利用焚化炉,发展到回收能源的焚化,中温和高温分解等,从压缩成型发展为高压压缩成型。城市有机垃圾和农业有机废物还用于制取沼气回收能源。工业有害渣从隔离堆存发展到化学固定、化学转化以防止污染。总的趋势是从消极处置转向积极利用,实现废物的再资源化。固体废物有多种分类方法,可以根据其性质、状态和来源进行分类,如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按其危害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欧美等许多国家按来源将其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博鱼、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制订固体废物资源化方针和鼓励利用固体废物的政策。建立起固体废物资源化体系,把有明确用途的废物纳入资源分配计划;暂时不能利用的废物作为后备资源储藏起来。人类一切活动(包括生产与生活)过程产生的、对原过程丧失原有使用价值而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物。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渣(residue);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则称为垃圾(refuse)。“固体废物”实际上只是针对原过程而言。在任何生产或生活过程中,对原料、商品或消费品,往往仅利用了其中某些有效成分,而产生的大多数固体废物中,仍含有对其他生产或生活过程有用的成分,经过一定的技术环节,可以转变为有关行业的生产原料,或可以直接再利用。可见,固体废物的概念随时空的变迁而变化,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提倡资源的社会再循环,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与经济效益,减少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数量,以利社会发展。对可燃性废液,可置于燃烧炉中燃烧,若量少可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燃烧;对难燃烧的废液,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喷入配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燃烧后可产生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化氢等有害气体的废液,可用配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或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以除去有害气体;对废渣,可溶于可燃性溶剂中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