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采购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博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