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鱼体育平台芜湖市禁限行规定(车辆+区域+时间)最新通知!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
3、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通行政策:轻型普通货车申领通行码(证)后,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中重型货车晚22:00至次日早7:00禁区开放,其他时间及进入核心禁行路段的,申领通行码(证)后即可通行。
5、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芜湖市限行区域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
①北侧:齐落山路—九华北路—万春路;东侧:徽州路—北京东路—中江大道;南侧:峨山路;西侧:长江中路—长江南路(含)为环线;
以上区域不包含芜合高速、芜湖长江大桥南岸接线路段,芜合高速下行禁行车辆可通过天门山东路-九华中路驶出禁行区,芜湖长江大桥禁行车辆可通过水阳江路驶出禁行区。
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部门指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本公告禁行区域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车辆排放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化市民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无为市公安局大队决定,将于2019年10月20日起,对未办理《通行证》进入城区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重、中型货车和拖拉机),实施电子监控抓拍处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材料,确需在上述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须于10月20日前,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和有关证明(介绍信)等证件到大队秩序中队办理《通行证》;对于此前在部门办过货车通行报备手续的,须到该大队秩序中队换领《通行证》。
2、凡无《通行证》进入禁区的货运车辆,或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电子抓拍,按违反禁令标志对其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禁停】可获芜湖禁行、限行、违停整治及芜湖最新交通道路变化。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芜湖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国二(含)标准以下汽油车辆,无为限行的车有未办理《通行证》进入城区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
芜湖实行汽柴油车辆禁限行,暂未找到相关处罚明文政策规定,部分地区处罚为: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
2023年香港明星足球队友谊赛活动将于10月15日下午在芜湖奥体中心举行,比赛期间芜湖将对相关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2023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6日早7:00至晚7:00,芜湖对芜湖长江大桥(一桥)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黄牌)通行。
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假日期间,芜湖将结合长江大桥、长江三桥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货运车辆限行管制。
五一将至,4月29日至5月3日假日期间博鱼官方网站,芜湖将根据长江大桥、长江三桥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货运车辆限行管制。
自2023年3月20日起,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芜湖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具体规定详见正文。
芜湖市划定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国二(含)标准以下汽油车辆禁行区,2019年4月1日实施,禁行时间及区域详见正文。
芜湖蓝牌货车24小时限行,但申领通行码(证)后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禁止外,其余时间可通行。
【导语】:最新通知!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
3、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通行政策:轻型普通货车申领通行码(证)后,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中重型货车晚22:00至次日早7:00禁区开放,其他时间及进入核心禁行路段的,申领通行码(证)后即可通行。
5、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芜湖市限行区域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
①北侧:齐落山路—九华北路—万春路;东侧:徽州路—北京东路—中江大道;南侧:峨山路;西侧:长江中路—长江南路(含)为环线;
以上区域不包含芜合高速、芜湖长江大桥南岸接线路段,芜合高速下行禁行车辆可通过天门山东路-九华中路驶出禁行区,芜湖长江大桥禁行车辆可通过水阳江路驶出禁行区。
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部门指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本公告禁行区域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车辆排放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化市民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无为市公安局大队决定,将于2019年10月20日起,对未办理《通行证》进入城区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重、中型货车和拖拉机),实施电子监控抓拍处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材料,确需在上述禁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须于10月20日前,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和有关证明(介绍信)等证件到大队秩序中队办理《通行证》;对于此前在部门办过货车通行报备手续的,须到该大队秩序中队换领《通行证》。
2、凡无《通行证》进入禁区的货运车辆,或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电子抓拍,按违反禁令标志对其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